哈萨克斯坦绿色能源之路:用好“风与光”******
(国际观察)哈萨克斯坦绿色能源之路:用好“风与光”
中新社阿斯塔纳1月18日电 题:哈萨克斯坦绿色能源之路:用好“风与光”
中新社记者张硕
哈萨克斯坦总统托卡耶夫近日在出席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第十三届全体大会时指出,创造更清洁、更绿色的未来是人类共同任务,哈萨克斯坦愿团结地区国家力量,保障绿色发展。
作为中亚最大国家,哈萨克斯坦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丰富,储量位居世界前列。如何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绿色能源发展,成为该国近年经济发展的关键词。哈学者17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绿色发展道路上,中国技术与经验值得哈方借鉴,未来可继续加深同中方合作。
这里有风能和阳光
据哈总统府官网消息,托卡耶夫表示,在地缘政治不稳定和全球能源安全遭遇挑战的背景下,气候变化问题已被忽视。根据联合国报告显示,受气候变化影响,到2050年全球将有50亿人面临水资源短缺问题,世界粮食供应以及生态系统亦将遭到严重破坏。
他指出,哈方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展,并致力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哈萨克斯坦是全球率先批准《巴黎气候协定》的国家之一,哈方承诺至2060年实现碳中和,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国家能源结构中的占比。为实现这一目标,哈政府提出对所有经济领域进行大规模改革,涵盖能源、制造、农林、交通以及废弃物处理等领域。
托卡耶夫还介绍,到2035年哈萨克斯坦将建成10吉瓦的新能源项目。“丰富的风能和阳光,以及辽阔土地为本国绿色能源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
算好能源加减法
哈萨克斯坦具有传统能源优势,但也存在一定短板,过度依赖化石能源且电力设备普遍老旧,意味着哈萨克斯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将是一项系统工程。
“哈萨克斯坦是首个承诺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中亚国家,哈政府为此制定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具体任务。”哈经济学家阿尔马斯·丘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哈萨克斯坦有必要在能源生产、转换以及消费等环节发力。“事实上,仅改善电力生产结构还不够,重要的是实现交通电气化,并减少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和使用。”
丘金表示,哈萨克斯坦重点发展风能和太阳能,也包括水力和生物燃料的开发利用。为此,国家营造了安全的法律环境用于规范新项目的融资与建设。据他介绍,国家允许以拍卖方式确定可再生能源电价。据统计,近几年累计投产项目装机容量超过2吉瓦。
从哈萨克斯坦近年来能源发展路径可见,“绿色”已经成为关键词。早在2009年哈政府就通过了《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法》,2013年制定了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目标。为通过技术手段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哈政府在《绿色经济转型构想》和《哈萨克斯坦—2050》战略中明确要求,到2050年将替代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在总发电量中的占比提升至50%。
此外,哈政府还将推动实施“清洁煤炭”计划。据哈能源部长阿克丘拉科夫此前表示,该项目主要是减少煤炭利用过程中废料的产生,将在未来得到广泛应用。
哈中合作添“新绿”
在推动自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同时,哈政府也在积极寻求国际合作。
近年来,哈萨克斯坦与中国积极拓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领域合作受到关注。丘金对此评价称,哈中合作的成功案例有很多,“中国带来的技术与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2022年底,由中企投资建设的北部阿克莫拉州风电项目一期30台150兆瓦发电机组成功并网发电,全容量并网后,该项目每年可为当地提供约6亿千瓦时清洁电力;2021年,由哈中合资建设的中亚地区最大风电项目——札纳塔斯100兆瓦风电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同年,由三峡集团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承建的哈萨克斯坦图尔古松水电站实现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作为札纳塔斯风电项目哈方维索尔投资公司的管理合伙人与项目实际参与者,丘金说,相比火力发电,该风电场预计每年可节约标准煤约11万吨,减少大量温室气体和灰渣排放,还可满足该地区20多万家庭的用电需求。“我们正计划在札纳塔斯共建第二个100兆瓦项目。这不仅为哈带来了清洁能源,更能有效促进城市发展。”(完)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
郑有贵
振兴乡村,不能就乡村论乡村,还是要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这些都对未来一个时期乡村振兴工作提出了要求。
乡村要振兴,产业必振兴。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要坚持精准发力,立足特色资源,关注市场需求,发展优势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更多更好惠及农村农民。
第一,以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拓展乡村产业发展空间。
工农城乡关系是基本的经济社会关系,是世界上任何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都无法回避的问题。我们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着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必须将其置于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去认识和谋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振兴乡村,不能就乡村论乡村,还是要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将这一重要论断落实到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工作中,就要在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乡村产业体系等方面切实发力,不断拓展乡村产业发展空间。
推动基于农业发展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必然要求。要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乡村文化、生态等多样化消费需求出发,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目标,向开发农业多种功能要潜力,发挥产业融合发展的乘数效应,更充分地发挥乡村资源独特优势,提升乡村资源价值,拓展农民致富路径。
具体来看,要把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与产业园区建设、特色小镇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是要推动产业集聚和人口聚集互促的产城融合发展,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供产业支撑;二是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一体设计、一并推进;三是要解决好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较低、新型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等问题,积极促进乡村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进程中加快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四是要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既要有速度,更要有质量,实现健康可持续。
第二,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集聚乡村产业发展动能。
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目的是要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不是简单的一产“接二连三”,关键是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一起干、一起发展。必须探索建立更加有效、更加长效的利益联结机制,可以通过就业带动、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要将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和促进农民增收结合起来。发展乡村产业,最直接的指向就是要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在实践中,我们不能只看到产业规模越来越大,还要考虑防止出现用工越来越少、农户参与程度越来越低的问题。要通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尽可能让农民参与进来,进而形成企业和农户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要将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结合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和文化旅游业,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农民主体地位,把保障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这一重要论断为进一步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指明了方向。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对于“大国小农”、农村地区人口数量庞大的国情农情而言尤为重要。我们既要充分发挥资本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作用,又要防止把农户从产业链中挤出来,更不能剥夺或者削弱农民的发展能力;既要有力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发挥其在保障农民参与乡村产业振兴的作用,又要发展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因地制宜探索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现实路径,鼓励和支持广大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第三,以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产业发展活力。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用好改革这一法宝,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下一阶段,需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深化农村改革,要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农垦、农业水价、集体林权、国有林场林区等重点领域改革,推动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力争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取得成效。例如,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又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需在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下功夫,以发展特色农业等为抓手,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总而言之,这些都有利于激发乡村产业发展的动力、活力、潜力。在实践中,要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鼓励地方积极地试、大胆地闯,用好试点试验手段,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经济史研究室主任)